我遇到的不是“拍”,是”碰一下“,不是整個手掌,而是4個手指大部分

我的感受不一樣。我碰到的都非常善意,表達了更深一層的心情.

比如我幫人做了什麽,TA用這樣的接觸表示那種關係更近了一層的感激。還記得有一次我在老師那裏抱怨小孩不聽話,最後TA碰一下表示對我的深刻理解,不安慰也不解釋,但我心情一下子好很多。

這種身體接觸的感受,讓我演繹了一下自己有時候碰到的情況:人多或者公共場合,如果有人擋住我的去路,甚至和別人在過道上高談闊論, 我如果在後麵大聲說:EXCUSE ME! 顯得特別粗魯而且也讓對方尷尬.我就輕輕碰一下TA的手臂,等TA回頭,小聲說excuse me. 我覺得可能這種方式別人會更接受.

我認為這個手勢不是壞東西.不過太經常,說明你們那裏沒有我說的這種意義,那麽大家碰來碰去,我也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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