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新公司吧。老板不公的偏向估計使你很生氣,不值得。你如果去HR反應有什麽結果?有證據嗎?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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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公平我會走人,實際上我正在這麽做,忍了這麽久我不能再騙自己了。
-Solt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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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2018 postreply
23: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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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已經工作了一年以上,此時我必定是要走的。但現在才隻有7個月,離開這裏也為下個工作徒添很多壓力,下一個怎樣也要呆夠一定時間了
-fear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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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18 postreply
0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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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多點也很短,沒啥區別。要走趕緊走,去哪個公司一開始不都是打算要長期呆著的?不要把那個當成壓力
-Many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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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18 postreply
20: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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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戀情,尤其是直接上下級之間的,是公司明文禁止的。我要證據很容易但不準備去告發他們。因為他倆的關係感覺大家都心知肚明,但沒有
-fearl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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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8/2018 postreply
00:4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