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問題可以用 Products A or B來解決,也可以用另一類 X。A 和B 相近,SAME ARCHITECTURE,可以說是在B基礎上發展的。X 是和 A/B 比較不同,也 可以解決我們的問題,但是是一個更廣的PRODDUCT。 另一個同事在做X,可是product X 已經有2年多了,至今沒有成功。
A 或 B 都不是太簡單。我完成了product A,克服了不是困難, Proof of Concent 是成功的,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沒有推廣成Production.
過了一段時間,另外一個GROUP的老板決定推B。我們GROUP的老板,把這件事交給了另一個同事,想當然X也可以做,所以這個同事也可以做B。我事後才知道。遇到這種情況,我應該如何表態和處理?可不可以直接跟老板說我覺得我做B比較合適?
這裏非常混亂,完全沒有管理。我覺得既然我做了A的基礎和經驗,可以少走很多彎路,如果B給我做。我倒是不覺得老板有意不給我,而是完全不C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