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收到一個offer, 整個package超過了我預期,title也上了個台階,base比我期望的多了15%,bonus多了5%,401Kmatch少了一點,有stock Option, 無RSU,無sign on bonus。上一份工作被relocation expenses傷了,所以當時HR問我要怎樣的relocation package,我說有的話非常感謝,沒有的話,我也不在意,所以公司給了一點relocation assistance。
失業3周內沒有主動投簡曆,光靠獵頭主動找上門來,我能找到這樣一份工作,已相當滿意了。麵試時HR問我expectation, 我說相信他們會給一個competitive offer,但他們還是強調了希望我給出一個期望值,並說不希望多次來回negotiate。這個offer一周內要給答複。
我以前一般offer給多少我就接受多少,當時比較幼稚,覺得雇主給了offer, 我就得感恩戴德,不要顯得斤斤計較。記得前一陣子多多版主和幾個前輩說,拿到offer後仍可與雇主商討. 現在我手裏有幾個interview (看他們麵試的速度,估計不急著要人,所以能拿到其他offer可能要1個月以後了), 無其他offer, 這種情況如果negotiate, 最有意義的是要什麽呢?另外health insurance全免,unlimited vacation days(事實上沒時間休假:-(), 這些都不用考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