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救火隊員,工作都是project性質的,幹完一個就散夥,領導都換一茬。
曆數一下我做過的項目:
賣我們公司用的服務和設備給將要購買我們的公司的子公司(未來的兄弟公司,買我們的是當時的行業全球最大)
和兄弟公司一起做新產品和服務,全球市場,歐洲東亞小十個市場(每個兄弟公司都是當地市場數一數二)
世界上兩個最大XX公司的戰略合作(新技術和聯合購買)
世界上兩個最大XX公司和我們公司(從其中一個裏分離出來的)的戰略合資公司(常常需要組織各CEO大老開會)
我們公司購買的一個大型XX公司,作為投資者的管理與整改
公司的子公司上市(融資額2位數Billion刀)
(XX公司是擁有幾億終端用戶的,非互聯網的公司)
哈哈,數完了覺得自己還不錯呀。。。咋就沒當個人五人六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