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星期發了2次火了,不發不行了。
1. 項目原先是A做的,A老員工,第二代華人,剛進公司的時候對我了解公司的IT環境,幫助很大,但是對我壓製的也很厲害。A老做不完,我接手過來,我做的時候每天給我亂點江山,沒有聽他胡說八道的建議。自己獨立完成後,讓他做最終測試,因為他是owner。拖了很久不測,PM天天催我,不催他,還把我和他說的所有的有關項目的技術問題和他證實。終於,當著他們兩的麵,我發火了。我和PM說,不相信我,不要來找我,讓他自己去做。他不做最後驗證,老催我幹嘛。我總不能自己做,自己簽字通過吧。 當天下午,項目結束。
2. 同一項目,2周前,我做完後,等A的最後驗證階段,我和PM說最好在看看有沒有遺漏的地方。PM說A說的沒問題。昨天,我發現遺漏了一個服務器,我都不知道有這麽一個服務器,A從來沒和我提起過。A說你悄悄把它改了就行了。我拒絕了。今天我和PM說了,並把A的建議告訴他。他說他已經匯報上去說項目已經都完成了,按A的去做私下裏改了。我再次發火,已經提醒過你PM了,讓你在好好看看。你既然相信他,就讓他自己去做,憑什麽讓我做,我不做。在production上改,萬一改壞了,誰負責?
都不知道A和這個PM是怎麽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