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要輕易換這份工作。因為不論你再去哪個公司都很難達到現在的位置,而且遇到比現在還不愉快的人幾率很大。
2. 如果要回這個公司,不必提工資的事,但可以考慮簽一個協議,比如如果要你走,需要提前半年或者一年通知你(這樣你有足夠的時間找下一個),或者規定相當的遣散費。當然,需要找律師谘詢一下這樣的協議如何簽。
3. 你已經遠遠領先於那個新人二十年了,如果她有可能替代你,那主要原因應該是你止步不前了。否則,她沒有可能趕上你。就如同你看到的,找一個真正認真學習善於思考的學生難上加難。所以你在工作上要注意繼續努力而不要懈怠吃老本。幫助新人也是你的職責所在 - 你大概也不願意在你退休之後公司就倒閉吧。如果她不行,在一定的時候你甚至可以提議老板再找他人你來教。
4. 如果你一向和老板相處融洽,僅僅因為這一件事就絕塵而去,說明你現在的性格和為人處世已經很有問題了 - 這其實是你需要首先改變的頭等大事。老實說,我不相信你一直和老板關係很好。
5. 最後說幾句,聽不聽隨你:你的考慮都是從自己的私利出發,而幾乎沒有為公司考慮。努力服務於自己的雇主是“忠“,而隻為自己考慮不為公司考慮是”不忠“。”忠“符合天道,符合天道的人才會使不好的運氣轉為好的運氣,或者使好運變得更好。而人年紀越大的時候越需要運氣。不是說你一定不可以離開公司,而是要善始善終,而不是拂袖而去。既然你已經做了這樣的事,恐怕你需要付出更多才能挽回。所以如果你決定回去,最好做好心理準備 - 你要麵對一個有些困難的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