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要評估實力對比了。不過我曾

在一個私人公司工作,遇到過你說的情況。一年多下來總經理給我好多榮譽,什麽“You were key contributor to our succeed" 什麽“You are very valuable member of the team” 確實整個公司的人上上下下都對我很好。後來在我工作兩年的時候老板雇了一個本地帶證的工程師做我老板。他一來就帶了兩個手下。顯然不會容我。這時候以前對我很好的同事,有最少三分之一選擇站到他的陣營,因為我沒有任何職務和權利。我不怪這些以前對我不錯現在反了的同事,因為這是他們不用很辛苦就能保住這份工作生存的方式啊。我是因為之前名聲創下來了,還被擠得晚上睡不好,早晨很早醒,腦子裏想的都是單位的不快,更可怕的事是開車都在想,走神兒,打盹兒。這時候為了人活一口氣才奮起反抗的!結果鬥了一年多把那個我的頂頭上司打走。可之後,總經理提拔和那個一起治我的production manager接替那個人。當時自己評估,如果留下,我一樣可以把這個幹走。但是那時候覺得幹這種事太費勁,外麵的工作出門就找到。所以一個漂亮的轉身,沒找到下一個工作就辭職了。然後臨時找個糊口的工作,職位更低,感覺好漂泊,才知道不如在那裏繼續戰鬥更舒服。漂泊8個月才找到現在的工作。所以才勸大家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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