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點兒像章案中王律師的所言所行了。
我們在單位裏做這樣的事情,必需有一個要實現的目標,且要可行。樓主的社危,究竟想給大家在公司不景氣的情況下,帶來什麽利益或準備靠社危的結果,給大家做些什麽可行的事情呢?我估計樓主自己也不是很清楚,也就難怪別人有想法了。
所謂抱團不抱團的說法很膚淺,也是低級社會人們求生存的基本方式。說國人不抱團,也不合邏輯;試想,照這個奇怪的說法和邏輯,那在中國公司企業工作的人們,還怎麽相互配合工作造飛機做大炮的建大橋修公路的搞國家建設和發展?
建議樓主繼續開拓視野,擴大社會接觸麵進一步地深入社會和了解社會,不要去怨別人,也不要去怪路蛇不懂配合與合作,更不要把眼晴盯在印度人身上;這個不是什麽抱團不抱團的問題。在美國,就要學習美國人的生存方式如果確實和中國人有不同的話。
欽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