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也聽說有人找不到工作是因為背個壞記錄,HR就幹這活,別的公司詢問時他們能不說嗎?是法律規定他們不能說嗎?對不起,我太囉嗦,這些天內外交困簡直是想跳樓。
謝謝你,我上網查了下被嚇死了,說沒有法律規定employer必須挪去就算已過期的warning,背景核查時不就發現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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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100心,我以前租過一個當HR的白女的房子,問過她這些關於FIRE,LAIED OFF的事,她說 -glueck- ♀ (79 bytes) () 05/03/2017 postreply 18: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