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網友說:“三個月甚至三個星期就能開除一個員工,太震驚了!好像美國完全沒有勞工法一樣! 即使家庭作坊,也不至於這樣。我在公司工作了十多年了,從來沒聽說一件開除事件。是不是行業不一樣,真讓人有井底之蛙的感覺 !”
這有什麽好震驚的,在無憂看來你好似是故作姿態,或說是沒有什麽的生活經曆。
無憂曾經一年被解雇過十三次,無憂都沒有象你這樣,也沒有責怪解雇無憂的人們。
為什麽?
因為無憂認為他們解雇無憂是應該的,無憂這個政治學畢業的,在那些公司是沒有做出什麽的貢獻,但無憂感激他們這些公司給了無憂一些機會,全當是無憂免費進。
正是這些大大小小公司解雇無憂,無憂才有今天。
你就天黃老子,你就是再有勞工法,你怎麽的都得幹活兒才行,不幹活兒,沒有貢獻,被解雇太合理不過了。
無憂就曾經解雇過聯邦政府的工作人員,什麽族裔的都有,白人黑人,男的女的人員工都有被無憂解雇的,沒有什麽好客氣,大驚小怪的。
該解雇的必須的解雇,聯邦政府也不是養大爺養大奶的,也要對得起美國人民的稅錢,是美國人民在付你的工資,連總統都可以被解雇,何況你一個小小的聯邦政府的職員。
美國的私人企業,是老板在從自己的錢包裏,呀縫子裏,在付你的工資,你不好好的工資,不能勝任工資,不做出貢獻,解雇你非常的合情合理還合法,沒有什麽好震驚的,沒有什麽好生氣的,沒有什麽不好意思的,你也沒有什麽的可起訴老板的,再有勞工法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