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才明白做事既是做人的道理。但是有時還真不知該怎麽做才合情合理。我獨立工作,負責一個項目,但是有個

區域主管,不是實質的上下級關係。但他負責我的區域。給他的郵件極少回複。送去三遍的文件他還在要,常常把我氣的火冒三丈。可以看出他是個極不負責任的人。以前送去的文件顯然無端被他扔了。由於他常不回複郵件後來就在郵件上轉發他的老板。好像有效果,他答複勤快了許多。這次又和我要已經給過他三遍的文件。我準備說明後同時也掛上他的老板。不是想告狀,而是讓管他的老板們心中有數,今後我的項目如果因他出現問題,我今天所做算個鋪墊吧。不想以後被冤屈。我不想做個斤斤計較的小人,但是又不得不防。這樣做不算不地道,不過分吧?

所有跟帖: 

好辦法! -多哥- 給 多哥 發送悄悄話 多哥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29/2017 postreply 17:10:58

find the old email and forward to him again. -thz- 給 thz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30/2017 postreply 21:21:23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