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你說了太多的具體信息,有心人可以人肉到。如果你朋友病好了,可以繼續工作,對她名聲非常不好。你想找同害人,不是想讓全世界都知道這件事。
第二,隔牆有耳,即使這是中文網站,你不知道有沒有可能讓對方知道。前妻劈腿這種小道消息,當心被人反告。
找同害人不難,雇律師以後,隻要學校範圍內調查,如果有,也願意配合的,會找到。
另外我不明白為什麽你朋友把自己搞成這樣才去借助法律。打官司是一個更加折磨人的過程,等於她要把所有以前的細節再反複回憶,像一個被強奸的人要重述幾次被強奸的過程。她的身體受得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