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這些問題,顯然是由於你作為項目經理或你的項目經理在 schedule 及工作安排上的設計和管理有問題。

 

這個不是組員要“攬” 還是不 “攬” 的問題,而是項目領導人根據活兒的輕重緩急及活兒跟其它活兒 dependency 上的考慮,來統籌安排組員去完成的問題。

同樣,你上個 “坑” 的話題,也屬於這個範疇。沒有下文,不等於領導不考慮。而是領導根據 budget 及整個活兒的 scope、cost 及目前的 requirement 來統籌考慮的一個結果現象;因為 risk 的 cause,可能來自於 out of the current scope 的一個考慮;把它列上議程,就有可能產生 Scope creep 的現象。當然,頭兒沒有下文,不是個很好的 communication style。

一個項目領導,對於如何操作你所提出的這些問題,首先有個 Project Management Triangle 的關係要考慮,即: Schedule, Scope, 和 Cost,去努力得出所期待的 quality。也就是說, 對於項目的最終質量,有成文的條例去衡量 (Scope)。任何建議或 risk 及 risk mitigations 來自於 scope 之外的考慮,就暫不執行了。

同樣道理,一個項目經理如何衡量組員的建議和 risks 的相關性及重要性的程度 (是否 out of the scope),取決於自己的技術水平及如何信任組員及如何指導組員的問題,即: team building 的發展、組織、及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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