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聯係的小張跟我傾訴,說他老公小王被打了。怎麽回事兒呢?原來,她老公小王和公司的一個女同事小曼家住的比較近,所以下班就一起走。這其實也沒毛病啊,可是時間長了,就有風言風語了。甚至還流言蜚語說他們好上了,下班手牽手去開房了。
空穴來風,最終傳到小曼丈夫小剛耳朵裏。小曼丈夫小剛和小曼常常因為吃飯看電視等雞毛小事產生衝突,剛好那天早上小曼又和老公小剛吵架了。
小曼老公小剛就去小曼公司踩點兒,一下班,果然發現小曼和一個男同事有說有笑的走出來。看到這個情景,小剛是氣就不打一處來啊。
他一開始緊盯著,看看他們有什麽舉動。結果忽然看到小剛和她過馬路時牽了一下她的手。這時小剛衝過去,上去就兩巴掌。於是,兩個男人打成一團。打著打著就打到路邊,剛好有個賣杯子的老太太,結果碰到人家了,把人家一車的杯子都給碎了一地。老太太就不幹了,哭著嚷著要賠錢。這時兩個男人才停下手來。掏光了身上的所有錢,給老太太賠償了。
這件事情過去以後,小王吸取教訓,再也不和女同事一起走了。”
這是我最近在某論壇看到的一個帖子,各位看官怎麽看待男女同事下班可不可以一起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