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把各方召集起來開會,做出的最後決定,

是利益衝突最終的結果。代表著;

1.最強勢方的利益,

2.或者公司最大的利益,

3. 或者是利益平衡後每個人都能擁有的最大利益

每個人都有accountability,就算後來出錯了,也是大家的錯。

所以每個重要的決定,一定要保證這是開會後大家同意的,

如果反複開會效果不大,沒有結果。多半是因為沒有找對開會的人,那些人不是真正的decision maker.

所有跟帖: 

同意 1。A couple follow-up questions: -usinca- 給 usinca 發送悄悄話 usinca 的博客首頁 (783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06:30:00

理想情況下,最強勢方的利益代表公司的最大利益 -she3652003- 給 she3652003 發送悄悄話 (419 bytes) () 09/09/2016 postreply 07:19:44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