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直接上司批準。
通常, be professional, 不應該要求休假。實際操作上,也給管理層出了難題;休假的最後一天,或 next day 是否就是辭呈生效的這一天呢?
如此這般,就給管理層出了難題。這樣依自已的想法一意孤行不顧別人感受的做法,不是好的思維和行事方式。管理層不同意,也是被迫,亦在情理之中。樓主是自討沒趣。否則辭呈一送,人立馬可以叫你滾蛋!
人啊,在社會上要學會包融和通融。這是個人修行。報複,可以。但借此事報複,於工作無關,也是本末倒置思維的結果。
建議樓主今後要辭職,可以先休假,休完了,再提呈辭職要求。
欽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