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申請還沒批下來就找到新工作了,該如何處理?

人在NJ,本月初失業,然後申請失業金。

收到通知說下個月初失業金主管部門會給我打電話麵試。

但是在獵頭的幫助下這個月底就找到工作了。(temp to hire,未必能幹長。)

現在該怎麽處理麽?需要取消這次失業金申請麽?

我怕這份新工作幹不了太長,如果我堅持領取6月份幾個星期的失業金,是不是會導致我在未來12個月內不能再次申請NJ的失業金?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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