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在80年代初打開國門後,有一批人全家移民美國。當時美國是完全不承認中國學曆的,本科隻有往上讀才會被承認,醫科的就更倒黴了。加上以前中國大學讀的是俄文,很多來美後,帶著2/3個孩子,迫於經濟壓力隻好去餐館打工或是做裝修。有的用業餘時間進修了一點英文,可以開始在酒店裏洗衣服,或收拾房間。
這些人在崗位上,做事認真,兢兢業業,做同樣的事皆比同事出色,卻非常的受氣,與同事也很難有共鳴。原因是這些人跟本不是這個層麵的人,思維方式不一樣,感興趣的東西和可談的東西也不一樣,偶而打打交道沒有問題,但長期共事是很難和同事處到一塊的。
樓主說的事讓我覺得和這些有些相式,可以的話,最好回到適合自己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