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心裏所想的一定會表現在你的行為上。所以你的老板早就知道你對她有意見不喜歡她了。人和人的感情都是互相的,你首先不喜歡她了,也難怪她不喜歡你。
不管怎樣,你拿公司的工資,就是簽了合約,公司拿工錢換你8每天八小時的工作。好好工作,是一個DECENT的人應該做的。不喜歡這份工作就換工作。磨洋工在我看來屬於悄悄的違約行為。
同樣的道理,你的老板不管你覺得有沒有本事,她是你的老板,除非她做了不該做的事,給你安排不合法的工作,一般情況下你都應該按她的要求去做。
這件事首先是你自己的心態擺錯了。要讓別人喜歡你,你首先要學會喜歡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