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整理簡曆準備找工作。有7年gap了。七年前在大學工作,後由於搬家辭職來到另一個城市的公司上班。剛上班發現懷孕並反應嚴重。上了一個月左右孕期反應實在太嚴重就辭職了。現在問題來了。由於大學工作比公司工資低很多,如果我不包括這段公司經曆那麽最近一份工作工資就會很低,如果包括公司經曆就要解釋連續兩次辭職原因,並且我跟那個公司也沒有什麽聯係,時間短也沒有聯係人推薦人之類的。而且我辭職時公司HR給我填的啥我也不很清楚,隻記得說我給你添”啥啥啥“離職理由,這不影響你將來再進入我們公司。我當時什麽也不懂,並且急著辭職,就說好。現在想來是不是quit和layoff或者fire的區別啊。在這種我不清楚的情況下,還能寫那個公司嗎?實在沒招了,請高手們解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