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日快樂。我現在有點特殊情況請教大家:
1。我的背景,
跳槽稍微頻繁了一點,平均一個工作1.5年. 現在的公司是行業大公司,但我不在corporate工作,我在client site 為一個中等客戶工作,我們的工作飯碗全依賴這個客戶的合同。我的辦公室工作氛圍很糟糕,我剛去一周就想換工作,裏麵的turn over rate也高得驚人,總之比你們能想象的還要壞,用我和同事的話說,我每天上班感覺就像eat shit. 主要因為考慮工作地點(現在地點離家近),建立稍長點的工作曆史讓簡曆好看一點等等原因,一直拖著沒有真正認真換工作。
2。現在的變化,
我辛苦忍耐過了一年多,就覺得最重要的收獲是在這裏做了一年多了,等簡曆好看一點就好以後出去找工作了。 但前幾個星期被通知,我們的客戶和我的公司合作不好,客戶覺得受到怠慢了,決定12/31中止和我現在公司的合同,和另一個中小公司訂合同,不過我們現在辦公室所有人還保留,客戶還要我麽繼續為他們服務,隻是要從現在的公司離職,被新公司重新錄用,所有待遇不變。我已收到錄用信。
3。我的問題,
我知道我最多再在現在的辦公室工作大半年就到我的底線極限,到時候即時找不到新工作我也不幹了。但是我的簡曆該怎麽解釋這種變化呢,以前不換工作就是因為我麵過幾家,別人都對我換工作頻繁表示疑問,所以我在這裏苦捱一年多,但現在又因為客戶的原因換了公司,我不想別人認為我又換工作了,我想在簡曆裏就解釋清楚, 否則連麵試的機會都沒有。請問如何寫,有沒有模板可以參考?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