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合當地的劑型,完整的藥物研發是沒有的。所以雖然會有些臨床試驗等,隻是為了能通過國內的藥監局,和美國的經驗不等同。美國的工作很多都是global位置,還要管歐洲,南美,日本等國家的。所以國內工作除非高位,沒有太大用處。而且樓主的情況,是她得到博士學位以前的,所以更加沒有什麽用了。因為她找工作是以博士學位為基礎的,不是以以前國內低級別的工作為基礎的。
她的例子當然寫這段工作經曆沒問題,但是強調自己是15+年的經驗就沒有什麽好處,因為她找的不是高級別位置。沒有人願意低等職位來個經驗太多的,非常不好管。
可以舉個極端的例子,比如以前本科畢業在國內實驗室做實驗員洗試管等基礎工作10年,然後跑美國讀了博士,然後去藥廠找的是研發科學家的工作,就不能說自己有10年的經驗,因為雖然也是在實驗室,工作內容和級別,要求都是不同的。兩個地方的實驗室操作基本要求也不同呢。所以那10年基本沒用。美國博士畢業大藥廠研發2,3年,很多幹的好點的都會成為team leader之類的,要帶下麵的碩士生本科生了,要是15年經驗,很多都是director,Sr。manager的title或者同類的技術職稱了。所以要是自己說自己15年經驗卻申請初級職位,立馬把很多HM嚇跑,人家自己都沒那麽多經驗呢。
在簡曆上寫大學畢業以後的工作經曆和說自己在某個方向有多少經驗完全是兩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