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回去上班一個月,有什麽措手不及?我是該看重自己的孩子和家庭還是看經理的臉色?我為什麽不可以“非請一個月的假”?

當別人講述發生過的事時,想指責當事人做法有什麽不對太容易了,世上本就無十全十美,我倒想知道這位回複者:你建議我該怎麽辦?為了顧全經理的感受而隨便把孩子扔DayHome?

這種回複大可不必,在我眼裏孩子勝過一切,經理的感受?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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