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的時候,是你沒有項目而走人。以下是我的兩分錢
1. 正式工是產品的擁有者,自然在合同工掉鏈子時必須頂上。反之,合同工幹完就走人,自然不會過於上心
2. 正式工完全可以辭職去做合同工。但合同工必須適應1、2年就換工作的情況,必須工作在哪裏,人就要在那裏。如你所說,“遠一點的不去,保密程度高的不去,要旅行的不去,要降工資的不去”,那不可能去做合同工的。
3. 職場上有太多的不公,關鍵你怎麽看,和怎麽調整自己,從中獲利。我自己就是職場不公的受害者,部分像你,也是“遠一點的不去,要旅行的不去”,所以不願意辭職找新工作,所以我開辟第二戰場,6、7年前開始了房地產投資。職場官大官小錢多錢少都是浮雲,最終決定的標準是你口袋裏有多少錢。而有太多的錢在空中飄蕩,就看你有什麽方式去跳起來把它們撈進你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