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產品code base比較小,程序沒有clear ownership, 出了bug都是看誰手頭有時間就給誰來改。我有好幾次都是被分了一個bug, 查出來原因是他之前寫進去。 我們這邊的文化好像不講究說誰之前造成了這個bug, 而是隻要bug被解掉了,就萬事大吉。我過去的原則是如果是比我頭銜高的人,寫了愚蠢的而且影響很壞的bug,我回去找領導告狀,對事不對人 “我們的工作進度是不是催得太緊了,連XXX這樣經驗豐富的人都寫出了這麽低級的bug”。不知道大家都是怎麽處理這種情況的。
謝謝草魚兒的建議。我們這邊的情況稍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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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妹妹,看了你的回答,我真想出去買塊豆腐撞上去 (我家裏隻有凍豆腐,撞上去太疼)。分析一下你的回答,連帶回答下麵的問題:
-廢話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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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2015 postreply
06: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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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說呀,剛丟了一盒過了期的豆腐,嫩得很哩,
-arcs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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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2015 postreply
13: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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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姐的EQ果然高。。。我過去聽說,出了問題不要歸罪於某個個人,而是要歸罪於製度,所以才這樣說的
-曬太陽的大花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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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2/2015 postreply
21: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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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姐姐的提議不錯,隻是你內心其實已有非常強烈的想法,就按你自己的想法去“懲罰”他們吧
-arcsi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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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2015 postreply
19:3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