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產品code base比較小,程序沒有clear ownership, 出了bug都是看誰手頭有時間就給誰來改。我有好幾次都是被分了一個bug, 查出來原因是他之前寫進去。 我們這邊的文化好像不講究說誰之前造成了這個bug, 而是隻要bug被解掉了,就萬事大吉。我過去的原則是如果是比我頭銜高的人,寫了愚蠢的而且影響很壞的bug,我回去找領導告狀,對事不對人 “我們的工作進度是不是催得太緊了,連XXX這樣經驗豐富的人都寫出了這麽低級的bug”。不知道大家都是怎麽處理這種情況的。
謝謝草魚兒的建議。我們這邊的情況稍有不同
所有跟帖:
• 貓妹妹,看了你的回答,我真想出去買塊豆腐撞上去 (我家裏隻有凍豆腐,撞上去太疼)。分析一下你的回答,連帶回答下麵的問題: -廢話多多- ♀ (1401 bytes) () 09/20/2015 postreply 06:38:27
• 早說呀,剛丟了一盒過了期的豆腐,嫩得很哩, -arcsigh- ♀ (50 bytes) () 09/20/2015 postreply 13:27:34
• 多多姐的EQ果然高。。。我過去聽說,出了問題不要歸罪於某個個人,而是要歸罪於製度,所以才這樣說的 -曬太陽的大花貓- ♀ (332 bytes) () 09/22/2015 postreply 21:34:26
• 多多姐姐的提議不錯,隻是你內心其實已有非常強烈的想法,就按你自己的想法去“懲罰”他們吧 -arcsigh- ♀ (170 bytes) () 09/20/2015 postreply 19:3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