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來的單位遭老板打壓bully,工會出麵,擺平了,我拿到一筆錢走人,單位請了威爾士這裏最大的律師行做了一個settlement agreement,約定發生的事情不能外揚,我要求full reference。一拍兩散,我高高興興地離開了單位。
休息了一年不到,孩子上full time了,我也在50mile 以為的另一個鎮上找到了現在的工作。第一天introduction,最後老板對我說,我從自己的source那裏知道,你和原來的單位有unamicable finish,but everybody deserve 2nd chance,你好好幹活我不會再提這件事了。我當時一下子就蒙了,馬上反駁說我啥都沒做錯,我老板就說咱不提這事了。
第一個星期我是在半夢半醒之間度過的,覺都沒睡好。
一個多月下來,昨天我老板和我開會,他說我不是傳說中的那樣的 人,他說我很self disciplined。 我沒有放過他,我說是誰gossip我的,我的reputation怎麽會這麽差。
他說他在networking 碰到一個人,他連這個人的名字都不記得了,對他說起我的。我馬上就想到一個人,我問他是啥networking,他說是一家大銀行的,我心裏清楚了,grass我的人是我原來單位的chair of audit committee.
這個職位基本上是榮譽職位。不拿到錢的,這個chair我很少和他來往。震驚氣憤之餘,我驚歎自己在威爾士地區已經有知名度了。
接下來,更讓我吃驚的是,我老板說我是被stitched up,做了替罪羊。他也經曆過和我一模一樣的事,最後簽過同樣的合同,他對我heart to heart 告訴了我他的故事。他說他沒有對任何一個人講過這事,我是第一個。
我聽的時候還沒覺得啥,過後我就後悔了。我不該知道老板的秘密,下午再見到他的時候,我覺得不自在。
寫不下去了,腦子了都是糊塗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