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剛剛開始創業。兩周前,聘請了一個華人小女生。麵試的時候,這個小女孩就說,選擇這份職業是自己的夢想。遺憾的是,僅僅入職五個月左右,小女生就收到另一個公司的OFFER,而放棄了自己的夢想。
朋友雖然是老板,但終究是個感性的人,麵對新員工的離職,失落情緒溢於言表。
最讓朋友感覺心裏不好受的是,自己兩個月的真誠相待,而且還為這位小女生做了很多受用終生的職業技能內訓,卻換來的是這位小女生離職前所說的種種不中聽的話,諸如說,“人家給我的錢比你不知道高多少”等等。
朋友覺得,入職前自己把公司的情況、收入待遇等都講的清清楚楚,並沒有對她有任何隱瞞,而且當時的她同樣表示了對公司的接受。即使五個月後離職,朋友同樣能接受,隻是不能接受的是她離職時候說的那些刺耳的話。
聽完朋友的講述,我真心想說,不是所有的員工離職都是公司或老板的問題,而作為員工,說話前應該考慮老板的感受。公司培養一個人,其實很不容易!所以,對於文章《員工想離職,老板應該shame himself》的一些觀點,這裏不能同意。
即使你可能因為獲得更好的OFFER或其他原因而最終選擇離開,同樣不要把現在的公司說得一文不值。這樣你即使去了新公司,跟昔日老板還是有些香火之情,這對你絕對有好處。
其實,你現在所說的每句話和做的每件事都一定程度影響著你的未來,你要為自己的未來留下成長的空間,在別人心裏留下自己的位置。即使選擇離開,同樣應該表達對現在老板的感激,畢竟是他給了你工作與成長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