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RECTOR問了我這麽著急,是不是有OFFER了,答:是。告訴他這兩天要給答複,他告訴還有兩個候選人要麵試,要按公司規定走,(所以沒辦法,需要兩周時間)。按公司規定不能告訴我拿OFFER的機率有多少。然後說,會讓HR打電話來。
本來聽了這個,我也就打算去B公司算了。
可和A家的HR通電話時,她說DIRECTOR讓她轉告:我是這些候選人中的重點。並說,如果接受了B家的OFFER,打電話告訴他們。關於工資,HR說要由DIRECTOR定,也可能和B家差不多(我倒沒提B家的工資),讓我問DIRECTOR。其實我覺得工資隻要相差不太遠就行,所以沒有問。
這又讓我很糾結。B家的HR昨天周六又發了EMAIL來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