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美國職場,休假切忌任性!

職場如戰場,找不到別人無法替代你的理由,就不要放鬆警惕。

     
文章《休假回來發現自己被人取代了》作者的經曆,很好的給奮鬥在美國的人們上了一課。作者所在的公司,項目裏的一個team member跳槽了,而作為team lead的樓主要回國休假4個星期,為了保證項目的順利進行,公司找了另外一個人A頂上,樓主在走之前把所有關於項目的細節都交給了A,期間所有和客戶的溝通互動都是A去做的。昨天休假回來,跟A要項目的status,update.review一下。A沒有回複。項目經理後來發了封信說,項目一直以後都是A去跟客戶溝通,以後項目由A負責當team lead,讓樓主以後聽A分配task

    
作者感覺,自己把勝利的果實和所有的辛苦就這麽拱手讓人了,而且很委屈,因為這個項目自己付出的很多,但對於空降接手的A來說,人家的付出就一定很少嗎?
雖然看起來休假一個月不算過長,但休假時間太敏感了!如果文章的這位作者有足夠經驗的話,就應該知道項目什麽時間不能離開人,離開後項目損失會多大。站在老板的角度來看,項目尚未完成且有人跳槽的時候,正是最困難的時期,而恰在此時,作者又要休假,難免會讓老板非常不爽,我甚至覺得,休假一個月能繼續回公司上班已經很走運了。此外,在公司項目最困難的時候,A能出來挑大梁,而且做的不錯,不讓Alead還能讓誰做? 

 

說到底,不管在福利製度良好的美國公司,還是一般的美國公司,作為員工,尤其是擔任team leader的員工,休假不能任性,至少不應該在項目尚未完成的這個敏感時間點選擇休假。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