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忙看看是怎麽回事?

合同下周就到期了,上周部門經理說他已經和HR的人商談好給我延續合同的事,還對我說不要擔心, 因為慣例都是合同截止期的前兩三天才會發給我paperwork。我也就沒在找其他的工作。今早公司卻post出我這個位置的招工廣告。來這個公司剛剛一年,不清楚該不該再找部門經理確認一下?如果在內部延合同或轉正為什麽要向外貼找人廣告?或是準備再找人頂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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