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你上麵的 “謝謝指點。一點詳情”,我改變上麵我的建議。我認為你老板看錯人了。

回答: Should I give 2-week notice?urlreader2015-05-14 11:27:25

不明白你以前的老板和同事為何歡迎你回去?

你的 “謝謝指點。一點詳情”摘錄如下:

公司招我本來是因為一個項目,結果上班第一天,第一個會,就告訴我計劃變了。
如果不是這個項目,我不會離開以前公司。

現在以前同事老板聽說我有意思回去,都很高興。所以我也不擔心下家。

現在公司,老板要我一個人做一個項目,7周時間。而類似的東西,其他公司一個隊伍,7,8個人,一年也沒做完。
沒次開會,老板總做些很無知的評論,最後總說:這麽簡單的東西,2-3周足夠!

我感覺與其讓他FIRE我,不如我FIRE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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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The reason the previous boss/coworker want me back is ... -urlreader- 給 urlreader 發送悄悄話 (1103 bytes) () 05/15/2015 postreply 11: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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