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一個新工作一個月, 新地方人力不足, 係統落後, 要人員大量加班無償趕工, 現已決定再找.可能同時這混混.但一想到還要大量加班不值,最重要不喜歡其管理模式.
不知應該馬上辭職還是暫忍氣吞聲, 或者告之讓他們同時開始找人?另外試用期是不是不必給兩周通知先?
希望給點建議,謝謝
請問如何過招?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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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原來的公司 if you can
-美國老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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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014 postreply
09: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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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混著,不喜歡無償加班就不加,說家裏有事,沒辦法加班,同時積極找工作。
-Many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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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014 postreply
14: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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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驢找馬比較好,找工的時候底氣足對negotiate pay 有好處。所以先混著。即使先混著別人加班你就不好不加,容易引起不滿,
-幸運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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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2014 postreply
17: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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芋頭妹子。天將降大票子於斯人。
-濫竽衝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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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2014 postreply
05: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