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賴房租,為什麽要你來承擔?

還有什麽比這更是非不分?

還瞧不起華人 -- 針對一個並未惹他的族群的 pre-justice, 還有什麽比這更欺軟怕硬?!(讓人欠祖,沒尿泡沒能力自己處理;更別說自己去拜碼頭討生活 -- 實在是對不起,這種應該是 bottom 5% 以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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