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解雇人永遠都是有理由的,隻不過不想告訴你罷了

你要換位思考,工作總是要有人來做的。 雇主解雇人無非幾個原因:

1。你幹的不好,不滿意

2。你在公司裏的人際關係不好。為了讓大家都開心,或者跟你關係不好的人工作更開心,隻能犧牲你了。

3。企業資金周轉不靈,雇不起了。

4。那個部門取消了,沒有適合你的工作了。

作為雇主,最開心的就是找人把活幹了,然後不用自己操心。 沒有雇主會吃飽了撐的隨便解雇人,再雇人要打廣告,背景調查,新人熟悉工作,等等,非常麻煩的。

另外就是我們辭職的時候,就算有人問理由,我們一般也隻是回答一般,有些是不方便說出來到。

在北美,有些事情可以想,可以做,但是不能說出來,更不能留下任何文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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