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擺著的事,人老板都滾了,她在那還能賴多久? -- 讓人踢著屁股滾下一步不好混。
沒人護著就是這種情形 -- 除非自己挑一攤那種,本身還能護著別人(當然得是自己看上眼的,看不順眼就是這樣)。
俺同胞懂這道理的人不多 -- 相反,喜歡跟自己老板較勁的人多。前共產黨國家的人都有這脾性,東歐尤盛。經過殘酷資本主義洗禮都能治好 -- 讓人踢屁股走,然後找下家難了(人得問為啥走),更困難。而且,顯然跟老板也沒處好,老板失勢滾得時候人也不帶著走,而且連底都不交,還自己在這瞎猜(俺同胞好些都這樣,活在夢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