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雲:名不正則言不順。對於某些擔當職責的工作,Title 是要明確的,權威就更不能忽略。

來源: 多哥 2014-08-16 11:18:05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289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多哥 ] 在 2014-08-16 14:52:39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否側沒人買帳,到時候就都是你的錯了。

Title 及責任權威,一定要上級領導跟大家裏裏外外明確。很多 PM 一類的領導不願這麽做。具有管理知識能力的技術專家在這樣的項目組裏無法順利開展工作,目前剛跨出校門的美國小青年,對其尤為“勢利。”你有責任沒有頭銜和權威,他們不會理睬你的指導;你光有頭銜卻沒有責任權威,就更不睬你了。很多這樣 PM 領導下的項目,大多數都會麵臨巨大的失敗威脅和結局。這種現象在大型顧問公司尤甚,尤其是軟件開發型項目,外行的 PM 害怕有能力的專家“鋒頭”蓋過他們,就不太願意對項目組明確專家的責任權威和 Title。碰上這類現象,一定要提早跟PM的上級溝通。如若溝通無效,就要迅速尋求正常途經退出項目組。

Title 不可小視,責任權威更要廣而告之。軍隊幹部的製服有官銜標誌,等級低的,必須無條件地服從上級指示,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在這兒,你要是有“被期待著的責任,” 而不去在乎 title, 吃虧的是你自己。這不違背 PM 黨的原則,也是黨所呼籲的;我們在這裏經常討論的“雙贏”(win-win)或多贏原則,從這一點上來看,和 PM黨在 team building 這方麵所倡導的努力結果,是一致的。某些 PM 對於項目組內承擔專家地位的組員,不對大家明確他/她的地位和話語權,是違背了PM黨的原則。Amazon.com 對此就做得很好,任何項目群,都有一個 program manager 和 一個 technical program manager 相互平級領導。項目群內的每個項目,也是這麽個結構:project manager 和 technical project manager。他們兩個的共同責任和權威,每個員工都被“教育”知曉。

大型顧問公司也意識到這個問題,但畢竟不是軟件技術型企業,要他們這麽做,有困難。Amazon.com 基本上每個項目,都納入我上麵說的那個領導模式。而對此很多大型顧問公司究竟為何很難做到,俺不在其位,就很難說得清了。


所有跟帖: 

我說的不是這個意思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571 bytes) () 08/16/2014 postreply 12:00:01

說起界線模糊,我現在就被這類事搞得一頭包 -arcsigh- 給 arcsigh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16/2014 postreply 18:07:07

其實我寫完也覺得片麵,確實這些工作中的東西,好壞如何處理,都不是一概而論的。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16/2014 postreply 18:15:45

說的很有道理。。 -豆子學院- 給 豆子學院 發送悄悄話 (445 bytes) () 08/16/2014 postreply 19:30:53

是,arcsigh一說,我想起她以前說的情況,就明白我的想法其實並不太好 -慧惠- 給 慧惠 發送悄悄話 慧惠 的博客首頁 (335 bytes) () 08/16/2014 postreply 2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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