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他的想法,但是是你動手做的,他如果對你好就應該放你名字,不好的話隻好你求他放,但是他堅持不放就把矛盾挑明了,你就隻好離開。再待那沒意思。
但是,如果他把上麵的老板都放上,這個專利就違法專利法了,將來有法律衝突肯定就輸了。你好好想想,如果處在可以被也可以不被署名的位置上,就什麽都不說,找機會跳槽走人,讓們以後輸官司,專利無效是最好的教訓。
這種老板呀,不是正派人!
我這有篇文章,介紹兩個諾貝爾獎得主起專利糾紛的,平常心吧,看淡點。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78/200911/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