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的建議!

我是有說希望一切穩定了, 可以在家上兩天班。 但我見他們第二麵時, 他們就已經把offer letter 給我了。 沒寫上這個。

因為他們已經有六個合夥人了, 有四個是光出錢不管事 (其中一個是律師, 有什麽事可以出庭的)。 兩個是有參與的, 一個管business, 一個過半年會來做CTO. 現在剛開始我就總管技術這塊,那個要來當CTO 會給我一些幫助如果我需要的話。

他們在offer letter 上有注明Profit share 的, 按季度來。 這個是不是相當於share 了, 當然不是很多。 但如果發展好了, 將會是不少的錢, 這個我知道從我幹活的前兩個地方, 我知道他們賺的非常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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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ok -朱珠兒- 給 朱珠兒 發送悄悄話 (531 bytes) () 08/02/2014 postreply 15: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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