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開始鑽牛腳尖了

既然你不能細說,去問律師吧,記住證據不是在你的腦袋裏,而是需要攤在紙麵上。證據之間的關係要十分明顯,不能似是而乎。法官的工作量你知道嗎?對方律師的狡猾你能預料到嗎?證據如果經不起挑剔,如果不是很明顯,你根本不要往上送,你需要保持自己在法庭中的信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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