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自己第一次經曆這事,所以稀裏糊塗的。
補充前麵帖子的內容:兩個offer,前後腳來。第一個是短期的,在本地,第二個是長期的,在外地。自然第二個可以辦卡。大家建議第二個。
另外有 個重要事情,家人在國內,所以自己非常想找九個月的教職。到現在的位置為止,我已經找了三份工作,自己不想換,可沒法子,畢業時正好趕上經濟危 機的大浪,找的工作有兩個是新設立的。
情況:(1)前麵問過大家,,綠卡為先, 所以選第二。第一個早就講好了, 最近剛剛讓我過去簽字。昨天接到第二個offer(口頭的),對方很清楚我是需要辦卡的。
(2)昨天,自己也搞不清為什麽去把第一個offer給簽了,可能有這樣幾個原因吧:(i)那老板對我印象不錯,(ii)我對他們印象不錯。(iii)早說了我昨天去簽。
(3)第二個工作年薪4萬,這是目前為止,我們專業裏,我所知道的最低工資,其他同學在同類的城市至少6萬。
(4)另外一所著名的機構在同我聯係,一樣的工作。但待遇好許多。
(5)我還是非常想找到九個月的教職,在作這方麵的努力。
問題,
(1)同第二家談工資的事情是在讓他們寄來offer前、還是offer後?
(2)可不可以現在同他們談辦綠卡的事?還是去後談好?
(3) 這工資對申請綠卡是否不利?還是現在沒有問題?
(4)如果另外那家著名的機構過一、兩個月也給我offer, 我想離開第二家去這家著名的機構,可以嗎?
(5)這種改主意會不會毀自己的職業?我自己不喜歡變來變去的,我到了這個著名的機構後,除了努力工作讓老板高興外,就必須在業餘時間裏搞研究,爭取九個月的教職(為了國內的家人)。這又可能的變到別的地方去!
多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