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有經驗人士幫我回答幾個問題。
我目前持對新加坡人的H1B1簽證在美國工作。 我的H1B1簽證是在9月27日2014年到期; LCA,I-94以及VISA stamp都是5月1日2014年到期。
公司找得律師一定要讓我同時申請 H1B 和 H1B1, 公司說讓我自己付後麵簽證的錢。
付錢無所謂,而我認為沒有必要申請H1B1,因為我目前有H1B1,而且是到9月27日才會到期。
我認為公司幫我申請新的LCA,而在這個新的LCA中放上9月27日止期就可以解決LCA的問題。
但是我不知道如何解決VISA stamp以及I-94的問題。有同事說讓我五月一日後出美國國境一次,這樣就拿到了新的I-94。但是我擔心得是VISA stamp。VISA stamp是5月1日2014年到期,那我五月一日後敢出境嗎?
而我目前持新加坡護照,按理說應該是免簽入境的。我目前就不明白我五月一日後若出境,入境後到底是什麽身份的入境?
星期一要跟律師開會,開會前我一定要弄清楚,急求有經驗人士相助。拜托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