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工資是分成基本工資和加班工資兩塊的,合同上寫著25小時內的加班工資總數為多少,我們都理解為25小時內的加班不再另行支付工資,就是這個總數,但是不要求你一定加班。這樣也執行了許多年。從去年開始,公司項目開始減少,公司換了三個老板,這三個人不思對外獲取項目,卻開始對內整治,一係列就不說了,現在開始對我們這塊加班工資下手了,要削減掉10小時的加班,實際就是減少10小時的工資。
他們讓各個部門經理逐個談話,針對不同人還有不同情況,大家也不知道不同意會是什麽結果,有些人因為影響不大,也不致可否。還有大部分秘書和行政沒有這部分工資
大家幫忙出出主意這種情況該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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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壞的打算,最好的努力。 -數字證- ♂ (0 bytes) () 01/15/2014 postreply 12:5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