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找的長工變成了contract,比較出乎我的意料,多少覺得他們有點變卦。當時反應慢,就談了一下試用期工資要加高一些(因為低於我的最低要求),還加了一周假期,也沒有negotiate正式工資。
現在接到了書麵offer, 基本上就是我和老板最後談的所有條件。但是我仔細想了一下,如果說是長工,還行,可是如果是個有風險的contract,就覺得應該提高正式工資到我更滿意的程度。可是,我已經在最後麵試時談過一次條件了,可以在正式簽合同之前再談一次嗎?數額不是很大,能加上的可能性較大,就是覺得如果真的進了公司,老板會對我的二次談判有不良印象嗎,會不會覺得我出爾反爾?我目前沒有工作,家裏也不等米下鍋。
大家給參謀一下唄。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