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0初,勞工比我大已退休,一個孩子在上初中。
2011被作了10年的公司lay off,在家呆了半年又被返聘做臨時工一年,兩次離職都是很大的心靈傷痛,對corporate非常失望。2011年離職後自己注冊一公司,兩年來初有起色我也很喜歡。想到孩子還有幾年上大學,我還要回去工作很多不情願。
現在我還有半年時間拿失業金,突然有個工作機會我開始猶豫:
- 為醫保和年薪我要付出時間
- 我的生意會因此而被斷送,中止我喜歡的去做一個我不喜歡的
- 假如我不喜歡新工作就騎虎難下了,失業金也沒了
- 假如工作和公司並緊握會非常辛苦,兩邊都做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