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應屬於要求的photo ID 之一。 即不用護照,就用駕照吧。這

已不是什麽隱私問題,山姆大叔對你,會有什麽不知道的呢?山姆可以知道的,雇你的公司人事部門,又有什麽可以不知道呢?
無論如何,規定要護照,的確很奇怪;不過也沒什麽了不起。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嘛,況且目前這個社會很亂,殺頭割喉層出不窮的,好之為之吧!
另外,確認是否可合法打工,有社安號就可以了;聯邦政府有網站可以此加以確認。所以規定要護照,是沒有道理的,也是違法行為。但目前亂得很,聯邦政府控製不了,你要是不給他們護照,估計他們會操起機關槍,上你住宅抄家,都有可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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