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說有,那是欺騙。雇傭之後,正式文件上倒是要注明,但用頭銜再度“要挾”就不明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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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較個真哈:讀書那幾年的時間,履曆上怎麽寫?
-廢話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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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2013 postreply
18: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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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也是,但也要看情形相機處理;比如是在麵試前還是麵試後等等,變數很多。
-多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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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0/2013 postreply
18: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