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這樣還能打贏官司,太好了。

回答: 這樣還能打贏官司,太好了。Pink俠2013-07-23 12:10:16

其實,老板解雇員工真的不需要理由的。唯一可以爭取的事就是是否按照流程符合規章。

 

這個官司打下來,這麽多年無非就是把欠薪討回來,和國內辛苦的民工討工資一樣。

 

打官司勞神傷人,除非真的迫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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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 討的是從被解雇到現在5年的薪水!5年他可沒上過一天班的 -xyz100- 給 xyz100 發送悄悄話 xyz100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23/2013 postreply 14:17:04

他身份和生活怎麽解決的,如果五年沒上過班? -Kamioka- 給 Kamioka 發送悄悄話 Kamioka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23/2013 postreply 14:26:47

5年他可沒上過一天班的 >> It is not Dr. Zhou's fault -polo_paul- 給 polo_paul 發送悄悄話 (67 bytes) () 07/23/2013 postreply 15: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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