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人對老印或者白人就沒那麽多意見。一般來講兩大問題:
第一,出了問題,沒完沒了解釋,恨不得從解放前講起,無非就是不是他的錯。其實出錯沒關係,糾正就完了,可能有各種理由,但是找到你了,你的責任一般是看得見的。犯錯不會影響你的review, 除非同樣的錯不斷地犯,但是推卸責任,甚至於製造矛盾會影響評估的。
第二,意見不同,沒完沒了爭論。工作中很少有絕對正確的選擇,一般來講都是有利有弊,所有有個選擇的問題。這個時候不是比能力,而是比大小:) 我根據我的權利做決定,我肯定會聽你的意見,但是不一定遵從你的建議。我會給你解釋,而且也負這個責任,但是我沒有這個時間與精力完全說服你。
華人在外,我本人是願意互助的,但是誰也不欠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曾經不得不勸退一個老中,技術很不錯,對別的部門老印白人經理挺配合的,就是對我這個直接上級不服氣:)其實如果你能力比我強是好事,但是不是用抬扛來表現,而是關鍵時刻站出來力挽狂瀾之類的。這樣才能增加正麵的 visibility。頂著幹的話,久而久之,對別的員工不公平,也影響大家的工作。
我見的更多的情況是有些華人不服華人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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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 said.
-朱珠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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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2013 postreply
09: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