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點都不懂, 但是憑直覺想說兩句.

如果與這個找事的找的事情不僅與你老公有關, 也有你有關, 那麽他不斷給你寫信是合情合理的.

不過,   民事糾紛有民事法庭裁決, 學術糾紛由校方處理, 無論如何跟你上司也扯不上關係, 找對方領導是國內的習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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